各有关单位: 生产性服务业是北京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科技中介服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其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同时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北京市科委在“现代服务业促进”主题计划中,特设立技术转移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式面向北京地区公开征集。二、申报程序1.网上申报。申报机构可登录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相关栏目或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网站www.ctmnet.com.cn的“政府专项申报”栏目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通过www.ctmnet.com.cn的“政府专项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2.报送书面材料。经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网上审核确认后,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申报截止日内,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报送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三、申报时间2008年4月25日—5月30日四、受理单位与申报咨询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联系人:王 波 孙振环 吴志萍电 话:62577305/04转822、851 62631510传 真:62619816E-mail: wangb@chinatis.com、szh@chinatis.com、wzp@chinatis.com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邮 编:10008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4月25日
附件1:北京市科委技术转移服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08年度).doc附件2:北京市科委技术转移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008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