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国家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保障政策的正确实施,从1987年起,北京市实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并于2002年7月18日,由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或申请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和撤消,并予以公布。它的主要职责是对技术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作为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合同登记处”,不仅已经相继三次获得北京技术市场金桥奖,而且是北京市唯一一家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处。
市科研院登记处将本着诚信服务的态度,竭诚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牵线搭桥。